bansik|兒童發展地圖

← 回到「現在該做什麼」

補助怎麼申請

雲林縣政府辦理發展遲緩兒童早期療育費用補助實施計畫(114 年 1 月 14 日增修)

每人每月上限

4,000 元

一般戶(多含中低收)

6,000 元

低收入戶

細節

補助項目交通費、療育訓練費(自費療育與到宅療育)
交通費每次 200 元,以治療日期核算、每日一趟為限;搭復康巴士、長照交通車或在幼兒園接受療育者不得申請
申請期限實報實銷;當年度九月已入小學者僅補助至入學前 8 月 31 日
不補助單純注意力不集中/過動、構音異常、日常生活功能(生活自理)領域遲緩者,但診斷證明載明建議接受早療者不在此限

金額是療育費與交通費合計的上限,各縣市算法不同。 資料核對於 2026-09-13,以主管機關公告為準; 這裡只列規則與連結,不代為試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