補助怎麼申請
雲林縣政府辦理發展遲緩兒童早期療育費用補助實施計畫(114 年 1 月 14 日增修)
每人每月上限
4,000 元
一般戶(多含中低收)6,000 元
低收入戶細節
| 補助項目 | 交通費、療育訓練費(自費療育與到宅療育) |
|---|---|
| 交通費 | 每次 200 元,以治療日期核算、每日一趟為限;搭復康巴士、長照交通車或在幼兒園接受療育者不得申請 |
| 申請期限 | 實報實銷;當年度九月已入小學者僅補助至入學前 8 月 31 日 |
| 不補助 | 單純注意力不集中/過動、構音異常、日常生活功能(生活自理)領域遲緩者,但診斷證明載明建議接受早療者不在此限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