補助怎麼申請
桃園市發展遲緩兒童及少年療育補助計畫(115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)
每人每月上限
4,000 元
一般戶(多含中低收)6,000 元
低收入戶細節
| 補助項目 | 交通補助費用、療育訓練費用、到宅服務或外展療育 |
|---|---|
| 交通費 | 規定療育單位每次 200 元;兒童發展復健站或婦幼衛生所每次 100 元、每月最高 400 元 |
| 申請期限 | 按季,1-3 月於 4/1-4/15、4-6 月於 7/1-7/15、7-9 月於 10/1-10/15、10-12 月於次年 1/1-1/15;提前或逾期不受理 |
| 另有規定 | 7 歲以上未滿 18 歲另有級距:一般戶 3,000 元、低收入戶 5,000 元 |
| 不補助 | 注意力不集中/過動症、構音異常、日常生活功能(生活自理)領域遲緩者 |